个人档案不能自己拿着的相关依据出自于哪里?
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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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行说我国《档案法》的规定“个人不得保管档案,档案放自己手里等同于死档。”我查看了《档案法》的所有内容,并未找到这句话。显然表述是有问题的,其专业程度、可信程度可想而知。
其实关于个人档案不允许个人保管的相关规定应该来自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第四条“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中明确: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现在已经将通知的全文分享出来,供大家查阅,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查看及下载页面